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调解年”为活动契机,做到案案调解优先,力促案结事了。在7月22日受理的一起该县中亚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达38.7万元。该法院受理此案后,并未按以往“常规”将送达开庭传票邮寄对方,坐等开庭审案,这样既浪费时间,也易引发双方矛盾冲突,一旦判决后也会面临执行难题。为此,该院办案人员不怕气温高达38度的炎热,冒着酷暑,乘车千余公里赶到山东淄博登门服务。看着一路辛苦的两名法官亲自上门为他们办案的情况,被告十分感动,说:“原本贷人家这笔款早就该还,但目前我企业也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所以钱迟迟没有兑现,现在你们上门为我们两家企业服务,让我们太受感动了,说啥也要把这笔钱给人家,省得让你们再跑腿。”经过双方两天的商协,在法官的苦口婆心、以案释法的前提下,于7月25日终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还欠协议,被告方愿在9月份以前分三批偿还原告款38.7万元。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盖章后,调解书当场生效。
此案的顺利调解,缩短了办案周期,真正把为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落在了实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