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
农历九月十九
星期五
〓本期导读〓
【法院新闻】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
【领导活动】张立勇院长到商丘考察调研指导工作
【法院工作】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推进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
【司法改革】全省23家法院将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加强维稳】焦作中院狠抓信访稳控 全力服务十八大
【信访工作】安阳中院开展第三次院长大接访
【司法便民】郑铁法院"邮寄立案"减诉累
【代表专栏】项城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共同调解案件效果好
【法官风采】央视重磅播出"调解能手"魏钰玺办案事迹
【案件报道】耄耋老娘无人顾 社会法官化纠纷
【法院新闻】
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
10月30日,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副书记邓凯同志近期关于社会法庭工作的重要批示:"建议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探索、提升,成熟后再解决体制问题"。孙振民副院长宣读了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有关意见,王韶华助理就如何推进社会法庭及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开封中院院长詹玉锋分别就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与会同志就推进社会法庭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表示,社会法庭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作为河南法院独具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已经发挥了明显的效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下一步要按照省法院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两项改革措施务实、持续、健康发展。
张立勇院长在讲话中对社会法庭及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两项改革措施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二是创新了专群结合的社会管理模式;三是实现了司法为民的根本目标;四是促进了全省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五是赢得了领导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张立勇院长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两项改革。二要以样本化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持续探索提升。三要加强请示汇报与沟通协调,赢得多方理解和支持。四要强化理论提升和调研总结,推进司法改革的体系化和制度化。
社会法庭示范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院长,各中级法院主管司法改革工作的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研究室负责人,省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领导活动】
张立勇院长到商丘考察调研指导工作
10月30日至31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商丘考察调研,并对"一下二解三推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商丘市委书记陶明伦、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商丘中院院长孙同占等领导陪同调研。
在民权县花园乡花园村社会法庭,张立勇院长详细了解了该村社会法庭工作。张立勇院长说,作为社会法庭,不需要更多理论上的探讨,只要老百姓拥护,能解决实际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就是好的模式,好的创新,好的经验,我们要继续深化、规范、发展社会法庭。在花园乡人民法庭,张立勇院长回访了两位信访案件当事人,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并当场联系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求尽快给当事人合理的答复。
在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法庭,张立勇院长认真察看该法庭的调解室、会议室、活动室和职工餐厅,并与该法庭负责人亲切交谈,详细了解该法庭办案基本情况和干警生活状况。当了解到该法庭连续22个月没有上诉案件时,张立勇院长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法官要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在该法庭信访室,张立勇院长亲自回访了两位案件的当事人,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限期、及时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回访的过程中,张立勇院长一再叮嘱,基层法官们在处理涉诉信访时,一定要转变理念,把上访群众当亲人,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该重审的重审,该纠正的纠正,必要时可采取司法救助等形式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
在永城市法院城厢乡社会法庭,张立勇院长实地察看了该社会法庭的硬件建设及办案情况,并与社会法官亲切交谈,询问了社会法官的工作情况。当了解到社会法庭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普遍欢迎时,张立勇院长说,社会法庭得到了最广大群众的接受和支持,因为他们迫切需要这样一个类型的社会的、民间的组织,下一步我们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社会法庭的影响,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有诉必应、有诉可求。
在与商丘市、县干部及基层法官座谈时,张立勇院长指出,做好基层法院工作,必须做到"两个为本":一要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作为法院系统就是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当事人是最基层、最普通的人民群众,要把当事人的冷暖作为我们工作的立足点,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二要坚持以基层法官为本。我们80%的案件都是由基层法院来办理,80%的法官在基层,各级党委政府及法院系统的领导要关心爱护基层法官,关心他们的工作成长进步,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让在基层工作的法官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以此鼓励他们在基层工作的干劲。
调研期间,张立勇院长还实地参观了民权县承接产业转移成果展、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区建设和永城市的城市建设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法院工作】
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推进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
10月26日上午,全省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德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民一庭、郑州中院、二七区委负责同志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中院和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民庭庭长参加会议。
谢德安副院长对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以肯定。他指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自今年2月份开展以来,各试点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争取编制、成立了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了多方联动的调解机制。部分法院通过实践,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通过本次相互交流,要认真整理总结,并及时推广。对下一步工作,谢院长要求:一是继续探索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争取更多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二是建立和完善符合河南特色的劳动者保护机制;三是加强对新民诉法的学习,提高保护劳动者权益能力;四是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案件分类定量分析,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五是要认真研究劳动者权益保护机构设置问题,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全面铺开提供借鉴;六是认真总结,吸取先进经验,统一办案尺度,在全省推广。
【司法改革】
全省23家法院将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陪审团机制,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制度,经省法院研究,确定开封、安阳、漯河、三门峡、信阳5个中院和尉氏县、安阳县、郑州市二七区等18个基层法院为人民陪审团重点试点单位。
自2009年6月,全省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以来,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产生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人民陪审制度中存在的"固定化"、"精英化"、"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更加充分地吸收了民意,增强了裁判的社会认同度,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和开放性,促进了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取问题、适用案件的类型及范围问题、庭审程序不规范问题、人民陪审团意见的效力问题、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审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制约了人民陪审团机制的功效和实施,亟需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
【加强维稳】
焦作中院狠抓信访稳控 全力服务十八大
十八大前夕,焦作市两级法院以临战状态,把十八大前和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稳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来自焦作法院的信访干扰。
江金贵院长要求,中院党组成员和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亲自带案下访,亲自包案、亲自协调、亲自化解;要继续做好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矛盾排查不彻底而出现的上访情况;要把好一、二审案件质量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同时做好判后答疑,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要做好接访、处访工作,将一切有可能上访的人员、案件纳入视线,不留死角;对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一定要高度重视,稳控好、处理好
【信访工作】
安阳中院开展第三次院长大接访
10月31日,安阳中院程慎生院长带领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开展第三次大接访活动。此次接访活动是继7月23日、10月8日安阳中院两次院长接访日后开展的又一次重大接访活动。通过院长大接访,畅通了当事人的权益监督与救济渠道,化解了许多棘手的涉诉信访问题,有效预防了赴省赴京上访的发生,为即将召开的十八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信访环境。本次接访,共接待信访案件96件,接待群众120人次,对所接访的案件相关承办单位将适时与当事人联系,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专项活动】
周口中院五举措推进"回访当事人"活动开展
周口中院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五个一"要求,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取得实效。
制定一套化解方案,对不同的案情和当事人不同的诉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确保回访一个当事人,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携带一本民情记录本,回访法官要全面如实记录回访情况,汇总后统一研究解决。 撰写一则心得体会,回访法官要认真反省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反思工作存在的不足,积极进行整改。 建立一个回访台帐,对回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全面梳理、及时交办。成立一支督查队伍,全面督导活动的有序开展。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累计回访当事人137名,解决各类问题21个,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改革试点】
许昌开审"民告官"简易程序首案
从起诉到宣判就用了10天,这是迄今为止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结案周期最短的案件,也是许昌市行政审判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是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试点法院之一。10月19日上午,魏都区法院首次采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原告常某诉被告许昌市某局撤销行政行为案。不同以往的是,本案由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独任审判,当庭作出裁判。此案从受理到结案,周期仅为10天。
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表示,庭审环节的简化和合并,能有效缩短开庭时间,大大降低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众的诉累,是司法为民的真实体现。
【司法便民】
郑铁法院"邮寄立案"减诉累
如果外地当事人要起诉打官司,只需打一个电话并按要求将诉讼材料备齐寄出,就可以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省却了往返劳顿与经济支出。郑铁法院根据铁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外地当事人居多的特点,自八月份推出该服务措施以来,共以邮寄方式接受立案12件次,占涉外地当事人案件总数的33%,极大方便了外地当事人打官司。
该院规定,外地当事人只需将立案所需的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立案庭,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即电话或者发短信告知原告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即电话告知或邮寄书面回复。"邮寄立案"全程由立案法官负责完成,外地当事人在起诉过程中无需亲自前来法院立案,只需按照开庭时间前来参加庭审即可,从立案环节上大大减轻了外地当事人的诉累。
【代表专栏】
项城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共同调解案件效果好
10月30日,项城市法院邀请来自全市不同战线的12名各级人大代表来到法院业务庭,"零距离"参与8起案件的调解工作,并成功调解了其中的6起。
在案件调解活动中,代表们认真观摩了法官的庭审和调解工作全过程。不少基层代表本身就是调解行家里手,他们纷纷从双方当事人利益出发和设身处地着想,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代表们的思想疏导教育,其中6起案件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调解活动结束后,项城市法院与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就今后如何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共同调解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院工作等进行了探讨。
【共谋发展】
柘城法院邀请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座谈
为确保"一下二解三推进"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推进法院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和信访工作全面提升,柘城县法院邀请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49人召开座谈会,通报了2011年以来柘城县法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谋法院的新发展。
与会领导们结合自己的亲身感受,对柘城县法院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柘城县法院抓审判、强纪律、促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能够真切感受到法院的司法能力、服务水平、司法作风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与会领导们还从涉法涉诉信访及执行难问题等层面,指出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送法进校园】
淅川法院以"三心"促"送法进校园"扎实开展
10月29日,淅川县法院召开"送法进校园"活动动员会,要求全体法官以责任心、耐心、细心,通过以案说法、庭审进校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将法律知识传播给广大学生,切实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该院还将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学生伤害事故、毒品犯罪等案件,邀请青少年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正在编印普法宣传单、预防青少年犯罪"口袋书",将于近期发放到高中小学生的手中。
【法官风采】
央视重磅播出"调解能手"魏钰玺办案事迹
10月26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小区大事》栏目以《情债》为题,对鲁山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调解能手魏钰玺调解的一起赡养案进行首播,27日又两次重播,引起强烈反响。律师景伟在收看完节目后感叹:"情节引人入胜,调解入情入理,各方重拾亲情,佩服!"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魏钰玺同志以对人民群众满腔的热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超的调解艺术办理各类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近年来,她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以调解撤诉结案,《平顶山日报》《河南法制报》曾以《三年只写一份判决书》为题,《人民法院报》以《调解能手的传奇故事》为题,对她进行全面详实的报道。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两次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她的办案经验。
【案件报道】
耄耋老娘无人顾 社会法官化纠纷
5月3日,长葛市小辛庄村二组84岁的回族村民常金妮步履蹒跚地来到该村社会法庭反映两个儿子孙占德、孙德红不尽赡养义务,吃住无着落,请求社会法庭帮助解决。
十年前,孙占德、孙德红的三弟因工伤触电死亡,获得4万元赔偿金。当时,长子孙占德已成家,其父母将赔偿金的一大部分用于次子孙德红盖房娶妻上。孙占德认为其母偏爱老二,不愿尽赡养义务。孙德红认为常年伺候其母却不领情,婆媳关系紧张,也不愿照养母亲。
社会法官了解情况后,先从回族宗教教义方面,对兄弟二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劝导。还特地邀请孙氏家族中较有威望的老支部书记和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一起出面参与调停。6月16日,社会法官让纠纷双方按照回族习俗,相互许下“口唤”(即承诺)。孙占德、孙德红表示愿意主动承担赡养义务和母亲将来的后事,母亲随老二生活,老大每月给母亲200元赡养费,并将“口唤”转化成书面赡养协议,孙氏兄弟及在场人当场签字生效,一场赡养纠纷就这样经过社会法官多方努力得到圆满解决,赢得当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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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海发
责编:金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