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
农历闰四月十九
星期五
〓本期导读〓
【法院新闻】全国法院后勤服务管理培训班在洛阳举行
【法院新闻】郑铁法检两院交接仪式在郑州举行
【法院工作】张立勇院长到漯河走访企业看望人大代表和法庭干警
【法院工作】年万红副院长出席汤阴维军社会法庭揭牌仪式
【法院工作】山东高院李方民一行来河南参观学习
【豫法阳光】河南法院启动“豫法阳光走基层进法庭”活动
【案件报道】河南高院公布两起监外公开审理减刑案件结果
【法官风采】“调解大王”魏钰玺
【法院新闻】
全国法院后勤服务管理培训班在洛阳举行
6月7日上午,全国法院后勤服务管理培训班在洛阳市开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开班仪式上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局局长张维主持开班仪式并授课,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作培训动员报告。
苏泽林指出,法院后勤服务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的基础和保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与做好审判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随着司法保障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后勤服务工作的任务更重,工作更艰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高素质后勤服务人才队伍为目标,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把后勤服务培训工作放到法院工作的全局中去谋划、去部署。要通过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掌握先进的后勤服务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开拓思路、创新理念,促进法院后勤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张立勇在致辞中说,举办这次培训班,对于应对新形势下法院后勤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后勤服务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法院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次培训班在河南举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提高的机会。我们将以服务好这次培训班为契机,按照苏泽林副院长重要讲话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使河南法院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开班仪式,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近500名从事法院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同志将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冀天福)
【法院新闻】
郑铁法检两院交接仪式在郑州举行
6月6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铁道部总经济师余邦利,河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出席签字仪式并分别致辞。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主持签字仪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臣分别与郑州铁路局局长张军邦在《铁路法院移交协议》、《铁路检察院移交协议》上签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局、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相关人员出席签字仪式。(冀天福)
【法院工作】
张立勇院长到漯河走访企业看望人大代表和法庭干警
6月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轻车简从到漯河市走访企业,看望人大代表和法庭干警。漯河市委书记靳克文,市委副书记、市长曹存正,市委常委、秘书长谢连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亦博,市中级法院院长黎卫国陪同。
上午,张立勇院长首先到开源集团亲切看望了省人大代表、开源集团董事长林东风,认真听取了他的情况介绍。随后到全国规模最大的造纸集团之一银鸽集团,看望省人大代表、银鸽集团董事长杨松贺,并听取企业情况汇报。下午,张立勇院长奔赴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的亲亲集团、喜盈盈集团、养元集团的生产基地进行参观考察。在全国人大代表、临颍县杜曲镇北徐村党支部书记徐德全的陪同下,参观了北徐村新社区,到农户家中进行座谈,询问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情况。
张立勇院长还专程到临颍县北徐法庭看望法庭干警,并认真查看了干警办公室、接待室、便民服务、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仔细询问了法庭的收结案、调撤率、涉诉信访等情况。(冀天福)
【案件报道】
河南高院公布两起监外公开审理减刑案件结果
6月8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监外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全雄伟和罪犯吴子超减刑案,并当庭宣布审理结果。这是河南法院系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罪犯人权,推行阳光司法的又一大胆尝试。监外公开开庭审理减刑案件并当庭决定不予减刑系全国首例。
罪犯全雄伟,男,1981年8月9日生,汉族,河南省淅川县人,中专文化程度,现在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1999年1月15日,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全雄伟服刑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和生产劳动,受表扬3次,记功1次。鉴于罪犯全雄伟其犯罪时系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又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引发本案,犯罪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一年三个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三个月。
罪犯吴子超,男,1976年7月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淮阳县人,小学文化程度,现在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09年9月22日又被淮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淮阳县人民法院认定,2008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吴子超伙同他人在周口市、西华县等地实施盗窃作案6起,盗窃超市内烟、酒、食用油、衣服等物价值人民币117504元。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子超系主犯,且系累犯。
罪犯吴子超在服刑期间,虽受表扬一次、记功一次,但还被记过处分一次,而且2004年第一次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满二年,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一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入狱后不久又违反监规故意殴打他人,后两次犯罪均构成累犯。根据其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情况,罪犯吴子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根据其被三次判刑、二次累犯的情况,需要在豫东监狱继续改造,深挖犯罪根源。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六个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不予减刑。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公开审判的两起减刑案件,通过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了直播,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人大常委马书龙、张新中,省人大代表尹志国,省政协委员冯军义,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和新闻记者以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省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带领全省各中级法院分管减刑假释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审判监督庭长观摩庭审并就如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监外庭审程序进行研讨。
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对监外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十分重视,要求全省法院2012年度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达到5000件,监外开庭审理达到100件,网络视频直播达到100件,把全省法院的减刑假释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法院工作】
年万红副院长出席汤阴维军社会法庭揭牌仪式
5月31日,汤阴县法院举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社会法庭揭牌仪式,省法院副院长年万红出席并讲话。济南军区军事法院院长刘荣、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刘春辉、安阳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简学文、河南军事法院院长王恩平应邀出席。
年万红要求,要把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驻军配合、司法推动、军民参与作为推动维军社会法庭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大力加强与当地驻军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听取当地驻军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推进维军社会法庭工作的合力,把创建维军社会法庭的过程作为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一次生动实践。要在创建和推进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做好试点工作,为在全省推广积累经验。
【法院工作】
省法院纪检组长王宏昌到济源市法院调研
6月5日中午,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昌,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监察室副主任王辉一行三人在济源中院纪检组长李发祥的陪同下,到济源市法院检查指导该院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在听取济源市法院院长宫鸣情况汇报后,王组长首先对济源市法院富有特色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表示肯定,对济源市法院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赞赏。同时,他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忠诚为民 公正 廉洁”八个字的丰富内涵,指出了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希望济源市法院在今后的活动开展过程中,一定要紧紧围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核心,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富有成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足干劲,使济源市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走到全省基层法院的前列。
【法院工作】
宋海萍局长到南阳、郑州 “带案下访”督办案件
5月下旬以来,省法院执行局依据张立勇院长的指示,集中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亲自带队到南阳、郑州两个涉执信访量较大的中院听取部分典型复杂涉执信访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两中院开展集中曝光“老赖”活动及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情况进行了督导。
宋海萍强调,这次省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带案下访”活动,目的是督促各中院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涉执信访工作。院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疑难涉执信访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化解方案,执行局长是直接责任人,要督促、参与每一起涉执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各中院执行局在具体处理涉执信访案件时,更要开拓思路、敢于担当,面对困难和压力,迎难而上,杀出重围,冲破困难,通过曝光一批、制裁一批、消化一批,根本扭转我省涉执信访量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
【法院工作】
院长助理王韶华到宜阳县法院调研
6月1日上午,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一行4人到宜阳县法院调研,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东,宜阳县政府副县长魏淼等陪同调研。
王韶华一行到宜阳县法院后,立即召开座谈会。宜阳法院院长袁宪伟汇报了小额速裁、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工作以及当前法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座谈会上,王韶华首先肯定了宜阳县法院的工作,对该院着力推行的“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工作新机制给予了肯定。就如何开展好今后工作,他强调“四个”意识: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二要树立奉献意识,三要树立创新意识,四要树立务实意识。
【法院新闻】
山东高院李方民一行来河南参观学习
6月6日,山东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方民一行三人来我院,就2011年度最高院重大调研课题----“司法公正权威和司法监督关系”进行调研交流。我院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主持会议并致辞,立案庭、立案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监二庭、审管办、研究室及督查联络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与会同志围绕司法公正权威和司法监督的关系,河南、山东两省司法监督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重点对检察监督、当事人监督、审级监督、审判管理、人大监督、上下监督等监督形式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的总体思路和方法进行了互动交流。
李方民专委一行对我院的大力配合表示感谢,并对我省法院近年来在加强司法监督方面取得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郭玲玲)
【豫法阳光】
河南法院启动“豫法阳光走基层进法庭”活动
近日,河南法院启动“豫法阳光走基层进法庭”活动。通过微直播的方式,现场报道一批基层法官和人民法庭在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中的突出事迹。
“豫法阳光走基层进法庭”活动,以“豫法阳光”人民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为平台,采取现场发布的方式,真实展示一线法官的平凡工作,反映一线法官的感人瞬间,展示一线法官平凡朴实的精神风貌。内容上打破以往“官样化”、“模式化”形式,注重以灵活多样,图文并茂、即时直播的方式进行报道。该活动是河南法院充分利用微博这一现代化、大众化媒体的首次尝试。
6月5日,“豫法阳光走基层进法庭”报道了金水区法院80后办案状元、青年办案标兵郑文文的一天,被广大网友纷纷转播和评论,共转评7000多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郭玲玲)
【关爱社会】
济源中院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困难群众志愿服务活动
为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6月6日下午济源中院组织志愿者前往坡头镇蒋庄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当天,志愿者们驱车50多公里来到蒋庄村,在村支书的引领下先后看望了多位空巢老人,并向他们送去了慰问品。随后志愿者们又来到困难户、因车祸致瘫的杜小巧家中,帮助杜小巧打扫屋里院外卫生,鼓励杜小巧夫妇不要灰心,在政府的帮助下,重树信心,为自己、为孩子,重建幸福家庭。
这次活动中,困难群众所遇到的困窘的环境、艰辛的生活深深震撼了志愿者,他们表示要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双手,贡献一份爱心,把志愿服务坚持下去,实现“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想。
【管理创新】
郑州二七区法院与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讼社区”活动
近日,二七区法院与淮河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活动,以此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矛盾不出街道”的目标,并制定无讼社区的争创标准、具体工作措施、激励奖惩办法等,将市委关于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到了实处,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
【司法便民】
调解前置特邀诉前调解员上岗
“老王,你先别急着起诉离婚,我帮你把这个事理顺理顺。”昨日,新乡学院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主任孙晓棠在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将要上诉的老王拦了下来,他这时的身份是新乡市红旗区法院首批特邀诉前调解员。
为使民事纠纷解决从诉讼移至诉前,减少群众诉累,缓解法院审判压力,红旗区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制度,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室,聘请专职诉前调解员对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小额借贷、邻里纠纷等12类案件先行诉前调解。来自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5名调解员受聘为首批诉前调解员。大家纷纷表示,成为一名诉前调解员,既是荣誉,更是使命,一定不负众望,努力提升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为群众化解纠纷,缓解审判压力。
【法官风采】
“调解大王”魏钰玺
魏钰玺是鲁山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13年来,她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大胆创新,总结摸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事调解工作经验,三年间所办300多起案件除1起判决结案外,其余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被群众亲切称为“调解大王”。 2011年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和“巾帼调解标兵”称号。2012年2月28日,《人民法院报》以《调解能手的传奇故事》为题,整版刊发魏钰玺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2011年8月,魏钰玺同志在参加省法院业务培训后返回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受伤昏迷整整13天,她苏醒后第一句话就说:“这是哪儿?我的案子还没调完呢。”为了能早日重返工作岗位,魏钰玺同志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积极配合治疗,偷偷练习站立、走路,仅仅用了3个月,就可以慢慢走动了,让主治医生惊叹不已。出院的第二天,魏钰玺就开始上班了,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她所热爱的司法事业。她常说:“如果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也要让当事人感到我们是在以法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网络办承办
编审:陈海发
责编:金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