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召开行政案件立案审查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2-09-03 07:54:59



 

为体现司法为民,确保行政诉讼案件立案中的公平、公正,830日上午,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召开一起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听证会,依照法律程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听证会通过诉求双方分别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决定诉求方的诉求是否符合法院立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虽然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立案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但是由于程序欠缺,起诉人无法参与到法院的审查活动中去,极可能侵犯起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起诉人仅因立案问题上而上诉或上访。因此,西峡法院积极实施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听证制度。凡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后,通知起诉人参加法院的立案审查,先由起诉人提供其起诉符合条件的证据和依据,然后对起诉人的起诉公开进行审查,并对起诉人进行询问,最后决定是否立案,并且及时将是否立案的理由和依据告知起诉人。通过立案审查听证会不仅完善了法院的立案审查制度,增强了法院立案的透明度,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申请在再审权和申诉权的合法权益,使群众不再遭遇申诉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