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深山里的老百姓

  发布时间:2012-08-30 11:18:59


今年3月初,我接到双龙镇的刘老汉打来的电话,他说:“我从去年到今年向借我钱不还的薄某前前后后要了那么多次都没成功,每次都还要和他发生争执,而从通过你们法庭委托村里进行调解,还不到一个星期就让我拿到钱了,太感谢你们了。”

 2009年12月25日,薄某以做香菇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同村六十多岁的刘老汉借取现金2000元,因双方关系较好,刘老汉未让薄某出具借据,双方口头约定使用期限1年,可是到期后,经刘老汉多次追要,薄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借款,无奈之下,刘老汉到西峡法院双龙法庭请求立案处理。

  我在审查了刘老汉的诉讼材料后认为,刘老汉提供不出直接证据证明薄某借其2000元,其所提供的录音证据模糊不清,如果立案,刘老汉很有可能败诉,另一方面,考虑到刘老汉年事已高,到法庭打官司路途较远十分不便。于是我给刘老汉做工作,建议通过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途径解决此纠纷,刘老汉同意后,我便和刘老汉所在的村民调组织取得了联系,与村委会干部进行沟通,委托他们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在我的指导下,该村干部先找薄某进行谈话,薄某一开始不承认向刘老汉借款,经村干部耐心细致做其工作后,薄某道出了纠纷原委,原来刘老汉借其2000元确有其事,但在2010年刘老汉亲属去世后埋在薄某责任田内,并未向薄某支付任何占地损失,为此薄某心中不平衡,又碍于关系不便直说,只好拖着不还刘老汉的借款。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村干部对症下药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老汉将自家责任田与薄某进行调换,薄某当即把2000元还给了刘老汉。一件民事纠纷终于调解成功,刘老汉拿到钱后专程给我打了电话,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对于生活在深山的老百姓来说,打官司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通过开展民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使老百姓少打官司少跑腿,既能节约审判资源,减轻我们法官的工作压力,又能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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