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三心四点五法”调解效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08-20 16:14:27


西峡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积极营造人性化调解氛围,总结出了一套“三心四点五法”的调解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所谓“三心”:即一是耐心,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缓和当事人的过激心理;二是公心,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在合法、合情、合理的范围内组织调解;三即细心,巧妙寻找最佳调解时机,努力使当事人接受得舒心。

所谓“四点”:即一是找准矛盾症结点,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所在;二是找准当事人认识的盲点,用贴切、通俗、精练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消除当事人的认识误区;三是找准情感的感化点,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情感变化,增强交流的针对性;四是找准定纷止争的落脚点,在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后,法官提出解决纠纷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所谓“五法”:即一是座谈交流调解法,调解不在审判法庭进行,而是选择更易交流沟通的调解室,法官用亲情语言感化当事人;二是背靠背调解法,法官分别找当事人谈话,使当事人缩小分歧意见;三是上下左右联动调解法,邀请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友、领导等作为特邀调解员进行说服劝导;四是案例提示调解法,用法院承办过的同类已生效案件提醒和警示当事人;五是保全到位调解法,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深入核查,注重保全功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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