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开庭宣判一起摩托车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1-08-03 08:41:06



西峡法院刑事审判庭当庭对李某、习某进行宣判

 8月2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李某、习某盗窃摩托车案。李某系陕西商洛人和河南邓州习某、程某(另案处理)驾车流窜做案,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趁人不备盗窃新大洲本田、雅马哈等多辆摩托到陕西销赃,价值上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公诉成立,经合议庭合议,法院当庭对被告人李某、习某分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一年,罚金5000元的现场宣判,二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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