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西峡县法院院长宋长青主持召开了车辆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负责人和全体驾驶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宋院长对济源市法院聘用司机孔某驾驶公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造成恶劣影响事件进行了通报。他指出,司机孔某驾驶法院的车辆肇事逃逸,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也暴露出法院在公车管理使用和驾驶员学习教育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他要求该院中层以上领导和全体驾驶员从中汲取教训,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五除”活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每个驾驶员要挂牌上岗,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法规学习,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反对特权思想和本位主义,严格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坚决杜绝擅自出车、公车私用和车辆失控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宋院长的要求,该院立即成立了西峡县人民法院公车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宋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院长李昕和副院长应泽栓任副组长,院司法装备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单位。该院公车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院公车管理使用,一是所有车辆白天夜晚和节假日一律停放在院内;二是工作日用车由部门负责人签发派车单,双休日用车由主管院长签发派车单;三是重大节假日用车,由纪检部门签发派车单;四是门卫依据派车单放行,无派车单放行的每次扣当班门卫20元;五是驾驶员未按派车单上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和按时返回,每次处罚100元;六是与院绩效考评办法挂钩扣,出现一次无派车单用车扣所在部门考核分值5分;七是建立登记通报制度,每周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八是公车违规使用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和驾驶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