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三项措施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1-03-30 15:10:57


  西峡县法院为了严格工作纪律和警车驾驶纪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采取多项措施,严格管理公务车辆,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狠抓驾驶员学习教育。该院始终把驾驶人员的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去抓,每周一上午上班前的例会上,组织驾驶员集中学习警车管理规定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五月一日醉驾入刑后,该院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道路安全法》修正案,要求每个驾驶员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杜绝饮酒驾驶,做到时刻警钟长鸣。同时,严格要求驾驶员“四不开”,即: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特权车。在非执行重要任务时坚持做到不鸣警笛、不拉警报、不闪警灯,保持正常行驶。 二是狠抓警车使用管理。该院建立和完善了警车用车审批、维修保养、请示汇报、奖惩机制、责任追究为内容的《警车管理办法》。各部门在周一至周五办案和执行公务使用警车,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并报行管科备案后,值班保安凭要件齐全的派车单放行;院机关车辆和紧急情况用车,由行管科统一调配;双休日公务用车一律经院长审批,否则值班保安将拒绝放行。从而杜绝了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开关系车和车辆失控现象。 三是狠抓责任制度落实。该院对所有警车,逐一建立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制度。对车辆制定了每日检查记录表,对当日当次车辆驾驶人员、车辆的卫生情况、规定停放、按时回院等内容实行一表清,由值班保安一一登记并将清理情况报行管科。行管科结合纪检组,不定时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录在卷,抽查结果与警车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用车部门、驾驶人员年底目标考核挂钩,实行连带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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