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李向阳 张雅楠
近年来,西峡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努力从“科学选任、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搞好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对人民陪审员像对待法官一样体现严管厚爱,政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提供便利,经济上给予补贴,切实把人民陪审制度作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严把入口,高标准选任。该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制定了《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明确了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选任条件、工作程序与步骤等具体要求。根据方案要求,本着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考察、人大任命等严格程序精心挑选拟任人选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政治素质好。其中党员28人,有些还担任或曾任过领导职务,其中有17名人员已经是科级干部,这些人员都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二是能力强。绝大多数陪审员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社会经验,有的直接从事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或法律事务工作;三是范围广。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医院、妇联等各个单位,其中还有群众威信高、品德好、有能力的村支部副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和广泛性。自2005年以来,西峡法院先后启动两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即2005年的选任和2010年的新一轮选任。目前,全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6人,占法官人数56%。
二、加强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在人民陪审员上岗前,该院对他们进行包括法官职责和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的培训。上岗后,又采用了案例介绍、播放庭审录像、召开定期座谈会和不定期经验交流会等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树立起勤于学习的理念,尽快熟悉诉讼程序,尽快适应审判工作。五年来,该院先后为人民陪审员举办五期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法官授课,进一步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素质。同时,为他们提供图书报刊阅读、上网浏览条件,赠订《人民法院报》,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三、建章立制,改进管理模式。该院制定了《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对陪审员的培训、参与审判、考核、奖惩、职务免职、经费保障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从“利用优势、发挥专长、方便陪审、保障审判”的原则出发,根据法庭的地理分布、陪审员的特长、居住区域、陪审时间,通过随机选和固定人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对于陪审员参与的陪审案件,每月由各业务庭将参审的法律文书及参审情况报人事科备案,人事科对各业务庭使用陪审员情况按季度及时督促考核,对各陪审员参与案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实行一案一查登记备案制度。同时,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委托调解、协助执行、青少年帮教、调研、信息、法制宣传等工作,延伸了人民陪审工作新职能。自2005年5月至2010年12月,两届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598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72%,其中新一届陪审员参与执行13件,参与庭外调解11件,发表调研文章6篇。
四、加强沟通,严格奖惩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该院注重加强沟通与协调,对陪审员的意见、建议主动听取,认真采纳,及时与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沟通协调解决好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对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由人事科会同各业务庭、人民法庭进行,每年年底结合业务庭推荐和民主测评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质量、业务实绩、工作表现、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参加培训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案件少于6件或虽参与案件审理,但在案件庭审评议中“陪而不审、合而不议”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与案件审理、无故中途退庭,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三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建议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职务。截止目前,有13名人民陪审员分别被市、县两级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同时,该院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对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所涉及的交通费、就餐费等费用及时向县财政部门申报,做到专款专用,以案定补,进一步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