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的手机情缘

  发布时间:2012-05-20 15:37:26


每当我拿起手机接听电话时,身边的人总会说,瞧你那手机都破成什么样子,也不舍得换一部新的,我总是会心一笑。只有我心里明白,当初购买它时,我从方便法官工作的角度考虑,挑选多功能、大容量的手机,这不它现在真正成为我工作中“联络员、管理员、咨询员、调解员、执行员”共五员大将呢。

先说“联络员”。我的手机能储存5000个电话号码,自从我到基层任法庭庭长以来,便将辖区内三个乡镇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储存到手机中,在办案中遇到问题,可随时随地与有关人员联系,手机起到了联络员的作用。

再说“管理员”。基层法庭人少、案多,事务繁忙,随着自己法官工龄的一年年增加,其记忆力也遂渐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管理好法庭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等工作,我将法庭受理每个案件当事人的联系电话,立案、开庭、结案时间,处理结果都录入到手机的电子书中,随时掌握案件情况,便于给领导汇报工作,并督促同事们按期结案,手机起到了管理员的作用。

三说“咨询员”。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浩如烟海,法官要想把所有条文都记在脑中难上青天,基层法庭经常下乡巡回办案,带着厚厚的法律工具书又不方便,我灵机一动,从网上下载办案常用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到手机的电子书中,打开手机中的电子书,民诉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常用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尽在其中,在办案时,利用寻找方式查阅具体条文点到文出,手机充当了法官的活字典、咨询员的作用。

四说“调解员”。我刚到法庭工作后,老庭长遗留下十多件疑难案件,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大,判决怕矛盾激化,调解又达不成协议,老庭长长时间结不了案。我了解案情后首先想法查到当事人的联系电话,用手机与当事人双方联系沟通,一次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讲法律的相关知识,讲和为贵的好处,经过反复的联系沟通,当事人双方被我的诚心所动,双方到法庭达成调解协议,手机充当了法官的调解员作用。用手机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做调解工作,可在当事人的休息时间进行,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当事人容易接受;法官又节省了次次下乡找当事人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此本人在我院2010年举行的百日办案活动中因调解案件数量较多被评为办案能手。

五说“执行员”,在法庭工作,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是一项重要工作,不象在法院机关工作那样—审执分离。为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不给当事人打法律白条,我将在法庭审结的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判决书中当事人的履行时间、数额等内容录入到我手机中的电子书中,快到或已到履行期限的,我都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催促或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催促或提醒大部当事人都能自觉地履行义务,手机起到了执行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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