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挂失的背后

双龙法庭延伸服务 ,为老年人解难

  发布时间:2011-05-10 15:36:06


         

近日,西峡法院双龙法庭快速审结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通过快速审理此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突出了办案效率,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办案的质量与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家住双龙镇某村年近七十的李老汉通过多年省吃俭用,积攒了一笔36000元的养老钱,准备存入银行。因其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存款业务,便与儿子李某,儿媳杨某商量后,以杨某的名义把这36000元在工商银行办理了存单业务,后杨某把存单及其身份证交由李老汉保管,并告知了存单密码。存单到期后,李老汉持存单及杨某身份证到银行取款准备购买老年用品时,被银行告知杨某用自己的临时身份证以存单丢失为由,办理了挂失手续,致使李老汉不能将该款取走。李老汉认为儿子儿媳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二人告上了法庭,为防止杨某以挂失方式将款取走,李老汉同时申请对存款采取保全措施。                                          

双龙法庭在328日受理此案后,认为是家庭纠纷且案情紧急,必须尽快处理。如果杨某取走该款,不但不利于案件的解决,而且会造成双方更大的矛盾,影响家庭和睦团结。于是在立案的当天下午,双龙法庭人员在开会结束后,迅速制作法律文书,并在银行下班前到银行办理了该款的冻结手续。随后又电话联系李某,杨某及时到庭应诉。经过办案人员苦口婆心做大量调解工作,双方最终于41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以杨某名义所存的36000元归李老汉所有。为了李老汉能尽快用到该款,办案人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银行办理了解冻手续。可当李老汉拿着存单到银行取款时,银行告知必须拿着挂失手续才能取款,李老汉无奈又求助法庭。为了做到案结事了,承办人员又电话联系杨某,让其携带挂失手续协助李老汉取款,但杨某以其在外打工为由拒不配合。承办人员只好第三次到银行通过合法途径把36000元存款划拨到西峡法院账户。后承办人员又给李某,杨某做大量工作,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李老汉道歉,表示以后会孝敬父母,团结家庭,共创幸福生活。至此,一桩有可能矛盾激化的家庭纠纷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目前,该36000元钱已由李老汉从法院顺利领取。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双龙法庭人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调解贯穿始终,坚持效率与公正并重,在调解结案后,又延伸服务,在其儿媳不配合取款的情况下,又到银行通过法律手段,将存款划拨后交给老人,最终做到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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