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1、 申请回避权;
2、 辩护权;
3、 提出证人、证据的权利;
4、 被告人最后陈述权;
5、 自诉人、附带民事原告人(仅就民事部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上诉权;
6、 被害人请求抗诉权;
二、 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 遵守诉讼秩序;
3、 如实陈述;
4、 如实举证;
5、 依法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三、 申请回避有什么条件?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2、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 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询、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的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五、 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六、 法院开庭审判应符合哪些条件?
本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及侦查、起诉阶段形成的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应当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七、 法院开庭审判强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 确定合议庭组织人员。
2、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制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 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 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 公开审判德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八、 哪些一审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
2、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
3、 对于涉及重大商业秘密的案件。
九、 法院如何送达诉讼文书?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十、 一审刑事案件如何审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十一、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十二、如何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德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