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执行三类案件利用四项措施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0-11-12 14:55:41


西峡县法院自9月份开展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三类特殊执行案件活动以来,该院共执结15件,涉案22人涉案标的80余万元,赢得当事人一致赞许和明显的社会效果。该院从以下四项措施抓起:

一是成立开展刑附民、交通肇事和人身损害赔偿三类执行案件领导活动小组,确保三类案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到位,执行效果明显。

二是开展三类案件快执快结专项活动,摸底排查,明确统计三类案件,分案到人,定人定时定责定量,确保三类案件在法定执行期限内快速执行,快速结案。

三是注重和谐执行,加大和谐执行力度。针对这三类案件的特殊性,当事人反映比较强烈,社会矛盾纠纷严重,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讲究执行艺术,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主导思想,巧妙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顺利办结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采取切实可行的司法救助措施。针对三类案件部分被执行人为正在服刑的、无财产的、下落不明的,且三类案件申请人又为伤残严重医疗费用负担大的、无经济生活来源的、不能维持正常生计的当事人进行及时救助,确保受害当事人正常生活,从根本、从源头上化解涉诉社会矛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