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农民滥伐林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11-08 08:47:04
2005年农历正月二十日前后,三位山区农民为种植袋料香菇,雇人在集体山坡上采伐树木,共计采伐树木28.83公斤,折合材积144.15立方米,滥伐树木76.15立方米,折合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被告投案自首,西峡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违反森林管理法规超计划采伐林木,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违法森林管理法规,超计划采伐林木,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依据我国有关法律之规定,对被告人王、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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