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建“夕阳”工程关注弱势群体
——对目前我国老年问题的调查剖析
发布时间:2010-11-08 08:28:31
据最新统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亿,占人口总人数的11%。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为1300多万,今后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平均每年超过3%的速度增长,远远高于正常人口0.66%的增长率。据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统计,自2000年开始,每年受理涉老案件都在100起以上,到2006年上升至200多起,其中审结的婚姻、赡养、继承、虐待等涉老案件占68%以上,连年上升趋势和范围的扩大令人担忧,面对白发浪潮的到来,让我们揭开老人晚年生活的真实面貌,看他们是如何面对婚姻、赡养、养老保障等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从笔者的调查分析中希望人们能从中受到多方面的启示。 老年人离婚、再婚、非婚同居给社会带来的隐性问题 中老年人离婚率居高不下且在不断上升,中老年人离婚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比青年人要大得多。老年人离婚所带来的问题更多是对自身的伤害。老年人离婚后,再婚的可能性一般微乎其微,即使是再婚的,也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 此外,老年人离婚面临的环境和舆论压力也更大,尽管社会在不断进步,但对老年离婚者的宽容和接纳程度依然非常有限。 据某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介绍,儿女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财产说。子女们往往从经济角度来考虑老年人再婚的问题,担心父母的遗产会流入“他人”之手,所以给予阻挠。还有的子女认为,自己照顾了老人那么长时间,凭什么让那些“外人”在老人最后的几年里出了点力,就拿走一半的财产?他们觉得这不公平。很多老人正是为了免除儿女的“后顾之忧” 而主动放弃,或者没有再婚,或者选择“非婚同居”。 “保姆”说。一些子女面对社会生活中的压力,迫切希望老人能在家里分担一些负担,能够照顾一下孙儿孙女,能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部分老人在家中或多或少地扮演着“保姆”角色。一旦老人再婚组成新的家庭,必然在精力上与儿女家庭的需求不能两全。 赡养说。一些子女认为,一旦自己的父母去世,“莫名其妙”地还要承担起赡养“外人”的责任,谁愿意摊上这种“苦差事”?所以,他们坚决反对老年人合法地再婚。这样,就能绕开法律的责任,父母的财产也不会“流失”。 面子说。在一些子女看来,老人再婚是一件“丢人”的事,有损自己的面子。有的子女甚至连老人有再婚的想法都感到不能接受,觉得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了,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还要要求那么多?不少子女不愿意再操这份心。一些子女表示,别人家的老人要再婚可以理解,但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自己家里,那是很难接受的。 “现在的年轻人都崇尚自由恋爱,为什么他们对老年人的再婚选择却那么不理解?”据某婚姻介绍所工作人员说:作为老年人,都想堂堂正正地重新组建家庭,但诸多障碍让他们对再婚望而却步。 如钱阿姨的前夫因病去世后,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老王,两人感情融洽,准备再婚,却遭到老王子女的一再阻拦。老王的子女认为钱阿姨结婚是为了父亲的财产。虽然两位老人一再解释,并表示将经营的两家汽车修理厂全部交给两个儿子,但两个儿子仍不领情,还动手殴打二老。万般无奈之下,钱阿姨与老王一年前从外地来到贵州省贵阳市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由于近年来,老年人的婚姻问题更为突出地表现在经济问题上,许多老年人因为怕将来一方去世后,在财产分割上产生纠纷,就只能委曲求全,开始“非婚同居”的生活。一些老年人在赡养问题上还担心,如对方先于自己去世,自己又因婚姻问题“得罪”了子女,可能会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这也是导致老年人“非婚同居”的因素。 “非婚同居”并不能带来一劳永逸。据了解,一些“非婚同居”的老人在一方去世后,处境十分尴尬,特别是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女性,在同居的老伴过世后,无人赡养,也得不到任何经济上的补偿。这种“非婚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一旦有一方去世,由此带来的诸如经济、赡养等问题,除了协商解决外,别无他法,在法律上他们的权益尚处于一个“真空地带”。 “精神赡养”危机多多 当前,单纯的物质养老已不足以支撑夕阳群体晚年的单身生活,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赡养”。现在无论是居住在繁华的城市或偏远的农村,我国已基本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而对于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的呼声正日益高涨,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家住豫西某农村76岁的老人李某告诉笔者:他吃穿都不用愁,老伴前两年去世后,儿女们一个个都在外打工,身边没有依靠,没有一个说话的,他就经常自言自语,看见邻居谁都不顺眼,而且夜里经常失眠睡不着觉,暗自流泪伤心,前不久到乡医院看病说他已患老年痴呆症。2007年7月该法院判决了一起80多岁的老人犯罪案,其原因是这80多岁的老翁说儿女都嫌弃他,不愿和他同住,让其在外租赁1间破房子单独生活,他整日哪也不去,一人在黑屋里感到寂寞无聊心情不好,想一死了之,但在死之前他要拉个垫背的,深夜他敲开邻居一老妪的门后用菜刀将另一70多岁的老妪砍成重伤后,他就去跳井,后被人救上来后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法院开庭时,他流着泪说,反正我也没啥活头,儿女们都嫌弃俺,一年到头也都不来看我,你们也别判我刑,趁早给我枪毙了算啦。为此,许多老年人感叹:日子越来越好,但心里好像空了许多,如果能和儿女们一起聊聊天、说说话,那该有多好啊。这充分说明夕阳群体渴望“精神赡养”和精神上得到寄托的美好愿望。 家庭暴力 港湾里的阴影 拒绝赡养老人,谩骂、虐待、遗弃、伤害、暴力对待老人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对待老年人实施的侵害行为,是一个需要人们用新的观念来认识和解决问题,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措施,倡导文明的家庭生活观念。但目前,用各种手段和方式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无论是城市或农村都普遍存在。许多受侵害的老人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敢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很少。同时,许多人的观念里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心理,这些都助长了家庭伤害老人事件的不断发生。 据近日媒体报道,山东某医院一住院老人养育四女一子,当66岁老人晚年身患绝症后被自己的亲人遗弃在医院。事件报道后,许多好心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呼唤她的亲人能够回到她的身边。又据报道,河南柘城县某乡80多岁的两个儿子不孝,锅里被倒上大便,把老人被扔到水塘里,儿媳妇还经常到她家门口骂她,由于经常遭到家人的虐待使这老两口有家难归。另有一73岁的老人,几年前他有两个儿子轮流赡养,但后来兄弟俩以自己家庭负担太重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其儿媳妇辱骂老人,无法自食其力的老人到两个儿子家谁也不让吃一顿饭,就把老人赶出家门让他外出要饭,无奈的老人流着泪外出后,第二天便投河自尽。像这样不赡养老人,虐待、打骂、遗弃老人的案情很多,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精神空虚 引发老年人犯罪 心理专家称,关爱老年人的“心理环保”可从注重老人“精神赡养”做起,在关心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物质需求的同时,更多的是关注老人的情感需求,但老年人犯罪,不仅仅在情感方面。 刘某是一位68岁的老人,家境贫困,又居住在偏远山区,身边无儿无女独自一人生活,他因盗窃曾被判刑住过两次监狱。近日又因将邻居的一头200多斤的大猪从圈中偷走后被人发现扭送到公安机关,当公安人员询问他为何屡教不改时,他回答道:“俺太穷了,有病也没人管,整天也没人说话的,闲来没事,特别在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就想到邻居家偷点东西,变卖后可以到医院治病,剩余钱可以改善一下生活。你们把我抓来就别放我了。否则,我回去没饭吃,有病没人看,也是没有个活路,还不如长年留在你们这里的好。”前不久,某地一姓孙的按摩女,将十几名孤独难耐的老人引诱到自己家中和其发生性关系。据警方介绍,在这十几人当中,这些老人中有的是老伴去世多年,有的想再婚后遭到儿女的反对,有的是被儿女赶在门外不让回去,有的是退休后手里还存有一部分退休金,被这按摩女一笔笔榨干。而在按摩女交待的40多位老年人嫖客当中,只有10人承认,其余30多位老人一再回避。在警方调查中,有的老人吓得瘫在地上,有的头往墙上撞,感到无脸见人。 老年人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应加强对老年人自尊、自爱、自洁的教育,我们不仅要从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关心老年人的生活,也要更多服务老年人,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心理的健康状况。作为子女平时多与老人沟通交流,让“空巢”不空,让老人不再孤独和有压抑感。同时,开导老年人积极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多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这对防范老年人犯罪都是有积极作用的。 笔者通过调查和用大量资料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分析,可以看出面对老龄化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如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晚年?如何面对家庭暴力、犯罪,再婚难及推行养老事业社会化等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人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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