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强占父母钱 法官耐心调解终返还

发布时间:2010-11-03 16:10:00


2010623,经西峡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父母和儿子俩终于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小常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老常夫妻俩不当得利款20万元。三天后,小常已经全部履行了返还义务。

老常生养了两个儿子,小儿子在出海打渔期间因渔船发生火灾后失踪,雇主赔偿老常夫妻俩25万元。在取款时,因为老常夫妻俩都没有办理身份证,所以就用大儿子小常的身份证将20万元存入银行。可就在老常向大儿子追要时,小常竟然搬家在外租房居住,断绝了与家里的联系。无奈之下,老常夫妻俩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小常告上法庭,要求小常立即返还不当得利款20万元。

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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