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盗挖恐龙蛋 触犯刑律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0-07-09 16:07:35


79,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掘古脊椎动化石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秋,被告人张勇在自家黄姜地责任山地里盗挖恐龙蛋化石欲对外出售。2010227,西峡县公安局民警在张勇家中查获尚未售出的恐龙蛋化石四十枚。经鉴定,其中三枚为真品,其它三十七枚为赝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勇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规定,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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