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 应继续深化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

发布时间:2010-11-02 17:20:42


据公安部“打拐”专项活动办近日通报:自去年4月份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到今年510日,全国公安机关公破获拐卖案件万余起,其中拐卖妇女案件5221件,拐卖儿童案件3519起,打掉1961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卖儿童4743人,妇女8703人,刑事拘留拐卖犯罪嫌疑人12472人,抓获此案在逃人员2216人。

被拐卖的对象主要是妇女、儿童,从农村蔓延到城市,这种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到妇女、儿童人身安全,摧残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给被害人家庭带来极大不幸。同时,还诱发了杀人、伤害、强奸、抢夺等其他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毒化社会空气,严厉有效地继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已成为全国人民迫切愿望。   

 当前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犯罪的特点

①利用被害人无知幼稚,虚构事实,隐瞒真象,使受害人完全不知真情而受骗。如河南南阳赵某以给人介绍对象为名,将刚从学校毕业年满17岁家住镇平县农村的少女刘某介绍到城市生活好,有工作,以领着去看对象家中情况,和父母见面为由将刘某骗走,第二天赵某就在南阳购买火车票把刘某以2万元卖到洛阳某农村。

   ②以非法旅游为名拐卖妇女。现年38岁的张某与自己的丈夫离婚后,两年还没有找到满意的郎君,思想一度低沉,有想外出旅游散散心的愿望,高某看出王某的想思后以让王某到云南一起观光为由,路途中以一万元将王某介绍给家住南召县农村的李某。由于王某思儿心切,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瞧瞧趁李某看管不严之机逃了回来。

   ③以照看接送儿童上学为名拐卖儿童。魏某在外出打工期间,租刘某房屋居住。魏某和房主刘某经常往来十分熟悉。魏也经常带刘某不满7岁的孩子到街购买零食吃,一来二去刘某就放松了对魏某的警惕。魏某已在刘某处租住房子一年有余,2006年8月份的一天,刘某因外出两天不能回来,就嘱咐魏某这两天到学校去接送自己的孩子。谁知,当天下午5点左右魏某就到学校把刘某的孩子接走,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刘某将孩子仅以5千元卖到了陕西。

   ④以收养超计划生育为名拐卖儿童。张某以自己身边一有两个女孩为由,外出躲避计划生育罚款,经常住在山西的一亲戚家,当赢得了周围邻居的同情后,张某说自己家庭条件好,住里宽  ,手里还存有不少积累,很想收养一孩子,彼此也能樊上一个好亲戚可经常往来,周某动心后就让自己年仅5岁的小儿子让张某收养。谁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这张某就将周某年仅5岁的儿子以15000元卖了。

   ⑤以“放鹰”为由拐卖妇女。王某曾因盗窃被判过刑。回来后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将本村一50多岁的农村妇女薛某领着外出骗吃骗喝,先后5次把薛某骗卖他人,自己从中获利2万多元。之后,王某再次被法院判刑。

   总之,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手段很多,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如引诱哄骗、威逼、恐吓、  劫持等是这些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法。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原因

   我国长期以来,在贫困地区,特别是边远的山区、农村,由于交通不便,消息不灵,虽已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由于条件艰苦,不想在家受苦受累,有些妇女就想远嫁高飞。

  目前,有的农村,虽能娶上媳妇,但彩礼钱太高。娶不起,所以就想从人贩子那里买一个便宜点儿的凑和着过。

   而拐卖妇女儿童已有了“专业户”、“专业村”。而最初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大都是跑单干,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随着交通和通讯设备的现代化,各地出现了贩卖团伙,成流水作业形式,他们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由跑单帮到分工明确,团伙流水作业骗、拐、转、运、介绍、窝藏等各个环节相连形式“一条龙”犯罪,而丧失人性的人贩子,在被拐卖的妇女的过程中,强奸、轮奸、虐待、百般蹂躏折磨那些被拐骗的妇女,这些罪恶行径,已超出了牟取暴利的目的,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在每个家庭中,孩子比一切都重要,孩子丧失以后的结果不堪设想,有好多美好幸福的家庭,只是由于失踪了一个孩子,闹得家破人亡,大街小巷的“寻儿”、“寻女”启示,飞向全国每个角落的“寻人”扑克,政府、执法部门投入“寻人”的庞大队伍,被拐儿童远离父母呵护的心情,被整日受尽非人折磨的被骗妇女,在皮鞭棍棒和淫威的悲愤中,他们的亲人,有的不惜倾家荡产,千里寻亲,有的被迫无奈走上绝路,这一幅幅人贩子制造的人间地狱,它向我们昭示,严厉打击拐卖和解救受害者的工作刻不容缓。

  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对策

   1、监护人要切实负起监护之责。特别是未成年儿童,无论是在家中、学校,或外出游玩等,做为监护人,切不可调以轻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的花言巧语所蒙骗。接送孩子带着外出游玩更要提防,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远离身边,不要让陌生人接送以防上当受骗。

   2、做为未成年、已婚或未婚的妇女,不要相信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那些人面兽心的家伙,往往是以介绍对象,找工作,外出游玩等花样骗取你的心理,当你放松警惕之后,他们便开始“引蛇出洞”,让你跳进他们早已设下的“陷阱”,当你明白时悔之以晚。

   3、全面做好解救工作。一旦妇女、儿童被人贩子拐骗异乡,要通过党支部、村委会、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和当地政府紧密结合,在 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同拐卖、儿童犯罪开展斗争。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妇女、儿童教育,提高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不能贪图小便宜,不为花言巧语所迷惑,一旦遇到不测,要勇于斗争和善于斗争,以呼喊求助等方式,引起群众关注或及时就近报案,以早日获得解救。

   4、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对各种形式的包庇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包庇犯罪行为,必须严肃以法办事,决不手弱。对于人贩子严厉处理的同时,对“买主”也要依法追究,如果没有了“买主”,人贩子就无空可钻。

   5、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拐卖妇女、儿童典型案例,用图片实例张贴于大街小巷,并用广播、电台做好宣传,从而唤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情心理,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防范工作,以便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唯有如此,才能震慑犯罪,警戒社会公众,逐步减少和消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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