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戴胃敢于冒犯皇帝“令大于法”想到的

发布时间:2010-11-02 17:02:38


 唐太宗因为兵部郎中戴胃忠诚廉洁,公平正直,把他提升为大理寺少卿。由于当时有很多的选人伪造资历,冒充名门,弄虚作假来骗取官职;唐太宗则下令叫这些人自首,如有不自首的就要处以死刑。不久,查出了一个这种假造资历的人,唐太宗想把他杀掉,以警醒后人。

戴胃说,“按照法律规定,这个人应该判处流刑”。太宗就大发脾气说:“你这不是你想遵守法律而却让我的命令不执行以失信于全国么?”戴胃回答说:“皇帝的命令有时是出于个人一时的喜怒,而法律则是国家颁布用以取信于天下的东西,陛下出于痛恨那些伪造资历的选人,所以想把他们处死,现在既然知道这样作不合适,认为还是应该依法处理为好,这才是抛弃小忿,保护大信的作法”。唐太宗说:“你能这样坚持执行法律,我还有什么忧虑的呢!”

戴胃为了坚持依法办事,曾多次冒犯皇帝的尊严,他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滔滔不绝象喷出来的泉水一样,他的意见都被唐太宗采纳了,唐太宗不但没有责罪于他,而且更加器重他,由于戴胃敢秉公办案,依法办事,所以,全国没有发生过什么冤案。

  评析:

在封建社会,“朕即国家”,皇帝的命令叫圣旨,是高于一切的金科玉律,谁都得严格遵照执行,否则便是犯下了“违抗圣旨”的大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而戴胃在处理本案时却不是这样去看的,他认为只有国家的法律才是至高无上的,就是皇帝的命令也必须得服从于国家的法律。当皇帝的命令和国家的法律相抵触时,必须抛弃前者而执行后者。他的理由是皇帝的命令有时是出于一个人一时的喜怒,感情一冲动,就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完全用感情去代替了法律,而法的规定一般是经过深思熟虑,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地制订出来的,它是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其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的,违反了皇帝的这种命令,就他个人来讲,顶多是说话不算话,丧失个人威信;如果破坏了法律,那么,全国人民便没有一个行动规范的准则;你的命令会今天可以这样下,明天又可以那样发,对张三可以这样下,对李四又可以那样发,甚至朝令也可以夕改,完全凭皇帝个人的感情,意志为转移,那全国老百姓在思想和行动上就会产生极大的混乱,不知如何是好了。所以戴胃受时代的局限,虽然不可能从广大群众的利益出发,只能从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但是他这种反对“令大于法”,坚决贯彻“法大于令”的作法还是很正确的。

试想,在封建社会,一个在皇帝手下任职干事的戴胃就敢挺直腰板依法办案,就是面对皇帝的大怒而下发的“命令”,他也敢直言不讳的“抵触”,不于执行。今天,有多少“红头文件”、“违法规章”,多少“村规民约”,多少“父母官”们,他们所制定的“命令”不都是出于一时之喜怒仅凭长官意志而下达给老百姓的吗?这难道不正顺应了老百姓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上面的经是对的,就是下面的歪嘴和尚把经给念歪”了。上有上策,下有对策就是如此。而一些地方的父母官把“命令”一下发,而不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就让老百姓执行,其不知,当今在法律逐步健全的今天,老百姓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有些老百姓为何敢于一手拿着地方父母官的红头文件,一手拿着国家颁布的法律上诉呢?他们不正象本文讲的那样,你就是皇帝下发的命令,于法有悖,和法相抵触,一个小小的平民百姓也就敢于和这种这所谓的“红头文件”较真儿。因为我就是一个平民百姓,你父母官难道还能开除我的球籍,不让我当百姓不成!

   “法大于令”任何至高无上的父母官,都应遵守,莫在拿“令大于法”去吓唬百姓了,戴胃敢于冒犯皇帝的“令大于法”,是值得我们今人借鉴的。所以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清理过期的红头文件和法律法规是正确的,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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