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必须有个了断!”2025年7月的一个清晨,西峡县米坪镇某村的一个农家院里,贾某拍案而起,起诉书在他手中簌簌抖动。对面的曾某别过脸,声音里带着惯有的反驳:“你怎么不提当年欠我房租的事?”已经数不清这是七年来双方第几次上演相似的场景,不同的是,这次争执的现场多了前来调解的西峡法院米坪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
故事的起点在2018年夏天。贾某经营的电器店里,曾某相中了一台冰箱。“都是老街坊了,抹个零头吧?”“小本生意也不容易,剩下的钱你晚点给我也行。” 当时,两人笑着做成了这笔生意。谁曾想,这台曾经见证了双方和谐关系的冰箱竟成了缠斗七年的“导火索”——每次贾某催款,曾某必翻“房租旧账”。从街头吵到巷尾,如此往复,连辖区派出所民警对他们的争执台词都耳熟能详。
当曾某再次抛出“他欠我房租抵债”的理由时,承办法官陈钊并未简单否定。他沉稳地翻开《民法典》,指着第626条清晰解释:“老曾,冰箱钱是买卖,房租是租赁,这是两码事、两本账。”见曾某一时语塞,法官顺势追问:“您说贾某欠租,可有合同或收据为凭?”曾某下意识去翻手机,却半晌没能拿出证据。“法律讲究证据,若缺乏凭证,您的主张便难以被采信。”一番话,让曾某陷入了沉默。
但过了一会,曾某又突然激动起来:“房租不说了,但这冰箱质量也不好,维修费也花了不少钱,现在绝不可能再掏钱了!”眼看调解陷入僵局,陈钊心想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不妨换个思路,于是转向贾某:“这台冰箱用了七年,您是否愿意协商折旧退回?” 见贾某眉头紧锁,陈钊又对曾某释法:“若以退货抵偿欠款,需按市场折旧核算价值。您若同意,今天就能彻底了结。”曾某盯着地板沉默良久,最终挤出一句:“那行吧。”敏锐捕捉到被告态度的松动,陈钊当即请书记员查询同类产品折旧标准。
“冰箱还能折价300多。”书记员的话让曾某猛地抬起了头,看向贾某。观察到双方的情绪变化,陈钊随即继续趁热打铁,话语中带着关切:“你俩年纪也不小了,为这个冰箱年年置气伤身,实在不值当,健康可比这点钱金贵多了。”贾某怔了怔,轻叹:“算了,冰箱拉走抵欠款,剩下200元我也不要了!”
一旁的书记员心领神会,迅速拟好调解书。双方在调解书上摁下手印,冰箱被搬上贾某的货车,这场缠斗七年的“拉锯战”,终于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调解艺术中,画上了句号。卷宗合上的轻响,仿佛也关上了横亘在两人心间多年的那扇怨怼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