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成功审结首例“立转破”案件 发布时间:2024-12-06 16:36:06
12月2日,西峡法院成功审结一起破产清算案件,该案系西峡法院首例“立转破”案件,是西峡法院贯彻执行“立审执破一体化”理念的生动实践。
今年10月,王某向西峡法院起诉要求某食品公司支付拖欠自己的工资一万余元。立案庭在诉前调解阶段了解到,该公司已于2023年初停止经营,公司法人称公司对外欠账数额较大,确实无力支付工资。在调查核实后,立案庭根据该院出台的《关于立案、审判、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操作细则(试行)》,及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交该院破产团队。
破产团队经现场走访核实,该公司办公场所系租赁,资产仅剩部分已拆解的机械设备,审计报告显示对外负债较大,经过充分沟通研判,认为该案符合“立转破”标准。为保障职工权益不受损害,经与原告沟通释明,原告主动提出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西峡法院裁定受理了该案破产申请,后续通过竞聘选任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按程序核实了财产状况,并对债权情况进行核查,最终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无异议债权及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12月2日,该公司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原告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兑现,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西峡法院通过“立转破”机制,实现了诉讼立案和破产受理的顺畅衔接和良性互动,将所有债权人的诉讼纠纷一次性解决,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挽救价值,不但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减轻诉讼负担,而且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下一步,西峡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加强立案、执行、破产等程序的有效衔接,高效推动“僵尸企业”顺利出清,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立转破”案件
“立转破”案件是指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且法院对其破产案件依法具有管辖权,进而引导当事人申请破产清算、移送破产程序的案件。“立转破”机制直接打通纠纷解决的最前端和最末端,从源头上避免诉讼程序的空转及司法资源的虚耗,实现矛盾源头解决、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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