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司法鉴定助力疑难案件快审调解

发布时间:2024-07-03 09:07:17


    近日,西峡法院在处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时,立案庭司法技术鉴定团队通过“鉴前告知、鉴中调解”方式,全程参与案件纠纷化解,协助案件承办法官将该起纠纷成功调解,也帮助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垃圾运输合同,在原告履行完运输义务后,被告却迟迟不支付运输费用,遂原告将被告诉至西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原被告双方就运输物的数量产生异议并争执不下,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均未能成功,该案遂依据原告申请进入诉讼鉴定程序,对双方运输物的量方数进行鉴定。

    技术鉴定团队接到案件鉴定材料后,经认真审查,发现该鉴定标的物比较特殊,本地没有符合资质的机构可以进行鉴定,需要委托外地的鉴定机构来西峡进行现场勘验,这样不仅会导致鉴定周期过长,且鉴定费用较高,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技术团队干警当即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情况,告知了鉴定风险,但因双方矛盾较深,原告坚持要求进行鉴定。在将案件委托至鉴定机构后,鉴定机构反馈称该鉴定物具有特殊性,当事人在保存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损耗,可能会影响到鉴定结果。于是,技术鉴定团队干警和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后,再次通知双方来到鉴定团队办公室,就鉴定物的特殊性、保存不当可能影响到鉴定结果等情况详细给原告做出了说明,并结合现有证据对双方争议点对原被告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过技术鉴定团队干警和法官的再次调解,原告做出了让步,被告也就运输费的支付做出承诺,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也撤回了鉴定申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通过司法鉴定的参与,可以让双方当事人更加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减少误解和疑虑,鉴定机构的专业性也能增强双方当事人的人心甘,同时咨询意见和鉴定报告也为法官调解案件提供有力的参考,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和争议焦点,有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下一步,西峡法院将继续优化探索“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诉前指导+鉴中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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