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作出首份“终身禁业”判决

发布时间:2022-11-22 10:48:12



    11月17日,西峡法院审结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符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禁止符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西峡法院作出的首份“终身禁业”刑事判决书。

    法院经审理查明:符某某担任某校教师期间,寻找借口侵犯未成年学生,企图与其发生性关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承办法官认为,被告人符某某作为教师,本应以师德为上,知荣明耻、教书育人,为学生树立典范,却在教学过程中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犯罪活动,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清朗安定的校园环境,决定对符某某宣告从业禁止,从空间上隔离符某某对未成年人的接触,杜绝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本案宣判后,西峡法院少年审判法官到当地教育局进行走访,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问题与教育局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向其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教育部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的长效预防制度、举报监督制度和教育警示制度,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教育和法治教育,强化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切实担起教育者的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可靠的教育环境。

    什么是从业禁止?

    从业禁止,又称职业禁止,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违反职业特定义务实施特定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以预防其再犯罪的法律措施。这种措施,是刑法从预防再犯罪的角度针对已被定罪判刑的人规定的一种预防性措施,属于非刑罚处罚措施。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其中第三条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违反从业禁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从业禁止的时间和内容在判决书中一经明确,即具有强制性,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必须遵守,如果违反从业禁止的决定的,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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