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养父起纠纷 温情调解续亲情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发布时间:2022-11-09 11:36:53



    近日,西峡法院西坪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修复了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维护了家庭的和睦团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丁某、辛某夫妇已近70岁高龄,均无经济来源。二人共生育有二子一女,大儿子早年因病去世,两位老人一直跟随小儿子丁某超居住。2020年,因为孙子的教育问题,老两口与小儿子产生了矛盾,便搬回了老房子居住,丁某超在生气之下拒绝支付老两口的赡养费,为此,老两口将儿子起诉至西坪法庭。

    为尽快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承办法官牛连青驱车来到被告居住的西坪镇豫边村进行实地调查,并邀请当地村干部一起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法官一方面利用熟人心理,降低当事人的心理防线,便于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调解效果。通过了解得知,原来老两口的大儿子去世后,留下一个孩子小丁,小丁的母亲也外出下落不明,为了孩子成长,在老两口的要求下,小儿子丁某超收养了小丁。但小丁不喜欢上学,经常逃学,丁某超多次进行教育但都被老两口护了下来。2020年春节前后,小丁再次逃学并盗窃被人扭送到了家门口,丁某超一气之下就动手打了小丁,老两口看到后心疼孙子再次上前阻拦,丁某超一气之下,便称孩子和老两口都不管了。

    在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为缓和对立情绪,弥合亲情关系,牛连青法官多次与老人及其子女面对面、背靠背沟通、交流,耐心聆听他们的倾诉,让他们的负面情绪得以宣泄。在与被告丁某超单独交谈的过程中,法官一面从法律层面对其讲解案例、释明法理,一面从道德层面与其推心置腹地聊家常,循循善诱地进行开导,化解其心结。在与原告老两口的沟通中,法官就孙子的教育问题向两位老人说明了溺爱的危害,并对两人的溺爱进行了批评。

    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均放下芥蒂,解开了心结,重拾了亲情,被告丁某超表示每月给付父母赡养费500元,并邀请父母搬回去跟自己一起居住。

    该起案件得以调解成功,牛连青法官如释重负。他说:“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办理赡养案件时,我们不能一判了之,要找到双方的矛盾点,唤醒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爱,让子女知道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馈。”这起赡养纠纷的化解是西坪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矛盾调解在法庭、化解在基层”的工作中心,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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