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演双簧 以假换真骗项链

发布时间:2010-01-29 16:06:41


以假乱真,二人设巧计演双簧,合伙骗取金店金项链,最终事情败露,两人都被判刑入狱。129,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审理一起犯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官某、邹某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9513下午3点左右,被告人官某伙同邹某预谋用地摊上买的假黄金项链骗取金店的真黄金首饰,在买了几条仿真的金项链后,自其家乡乘车来到西峡县城白羽路中段宝利来钻石店,以换首饰为名,用一条63多假项链骗取该店5件黄金首饰共计52.77。二人坐班车回家途中被宝利来钻石店的工作人员追至西峡县城东环路与仲景路交叉口抓获。所骗财物已返还给被害人。经物价部门鉴定:被骗黄金首饰价值1213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官某、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黄金项链骗换真黄金首饰的方法,骗取他人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官某、邹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所骗财物已返还给被害人,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本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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