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谢某相邻权纠纷案------温情执法拆障碍 修复相邻和睦情

发布时间:2022-08-24 09:22:57


    基本案情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谢某两家宅基地相邻,被执行人谢某为防止院里的泥土流入到自己家,从而占用申请人宅基地修建石堰,使得路面宽度变窄,给一家的通行带来了影响,双方遂产生纠纷。经西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拆除石堰,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拆除,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谢某依旧无动于衷。

    案件处理

    西峡法院在本案的强制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谢某心中积怨已久,情绪激烈,态度恶劣,极其不配合。为了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维护法律权威,也为了再次修复两家的邻里关系,2021年9月16日上午,西峡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西峡县西坪镇操场村,执行干警将谢某带回法院说服教育,同时联系申请人和当地村委,试图协商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既不影响交通还能更好的防止水土流失。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中的怨气,最终达成了和解意见,随后执行干警依法拆除了被执行人谢某占用邻居宅基地砌的部分影响通行的石堰,对于未拆除部分双方约定共同使用,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古代“六尺巷”的故事广为流传。本案相邻权纠纷的处理和圆满执结,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和谐、友善的价值理念,践行谦逊、礼让的处事方式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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