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棵泡桐引纠纷 巡回审判化恩怨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发布时间:2022-05-24 09:48:40




    为了九棵泡桐树,张某将年过六旬的舅舅程某告上法庭。5月19日,通过实地勘察、巡回审判、现场调解,西峡法院法官成功化解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受到了原被告双方及家属、基层组织的一致好评。

    十余年前,为种植香菇方便,程某的姐姐与程某协商,将自家一块0.6亩的土地与程某0.5亩的土地进行置换,后程某的姐姐、姐夫和外甥相继去世,其家人也不再种植香菇,张某在置换的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今年1月,程某因种植农作物需要,先后将置换土地上的泡桐树分两次砍掉,程某姐姐的儿媳张某认为砍伐的范围内的60余平方米的土地属于自家,要求程某赔偿该土地范围内被砍掉的九棵泡桐树损失。双方为此起了纠纷,经村组调解无果后,矛盾愈闹愈烈,张某先到村镇反映,后到林业部门反映,最终将程某诉至法院,双方对簿公堂。

    丁河法庭受理此案后,任超法官先后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案情,原来双方纠纷的起因是对置换的土地面积计算方法存在不同认识,加上程某脾气执拗,张某家人说话方式不当,导致发生纠纷,张某要求赔偿树木损失,程某愿意赔偿部分树木损失但坚持要求将置换的土地换回。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分配不属于法院调整的关系,为解决双方争议,法庭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此案。

    19日下午,法官带领法庭干警驱车近一个小时赶到重阳镇燕子村,在当事人程某的院子内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巡回审判现场。法庭调查过程中,双方就置换的土地面积产生争执,法官宣布休庭,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对土地面积进行测量。测量中,程某要求按照原农村分地习惯的“丈杆”测量法进行丈量,张某则要求以现在的尺子进行测量,两种测量方法之间有一定的差距,法官意识到这可能是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于是现场向村组干部和老年村民进行了解,得知过去分地确实是采用程某所说的丈量方法,于是当场用竹竿制作了“丈杆”,分别用两种方法进行现场勘察,并分别对数据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计算。

    双方对勘验结果均无异议,在基本事实明确的情况下,法官决定进行调解,从下午四点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多,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通过结合农村习俗释法、亲情弥合感化、基层组织参与等方式,帮助双方梳理矛盾症结,消除误会隔阂,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程某赔偿张某被砍树木损失500元,双方原置换的土地换回;程某当庭拿出现金履行到位,并在法庭主持下、村组参与下将程某换回后的原土地边界当场予以确定,双方在手机电筒灯光的照明下签字确认,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临走时,程某十分不好意思地拉着法官的手,希望法官留下吃饭:“为了我们小事让你们跑这么远,还忙活了大半天,咋也得吃完饭再走。”“只要你们好好的,比啥都强。问题解决了,不吃饭心里都美得很!”法官在感谢声中与他们告别,在夜幕中踏上回家的路。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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