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庭显伸手 龙乡百姓得实惠

――西峡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社会法庭工作掠影

  发布时间:2010-08-23 15:44:57



省高院调研室副主任马献剑(左一)在丹水社会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听取太平镇社会法庭汇报


和社会法庭同志一起座谈


社会法庭在调处群众纠纷


社会法庭和法院人员一起在灾区参与灾后矛盾纠纷调解


省高院检查组在听取西峡县法院院长宋长青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汇报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把社会法庭落在实处,以该院院长、党组书记宋长青为组长的社会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委、政府、人大汇报,从而得到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县委书记张生起、县长摆向阳、县委政法委书记吕秀武先后两次专题听取社会法庭工作汇报,出台了《西峡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的推动了社会法庭的全面开展。

201058由县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各乡镇党委主管政法的书记参加的专题解决社会法庭办公用房、法官选聘、经费保障会议,明确由各乡镇提供办公室,乡镇与辖区法庭共同选聘社会法官,辖区法庭具体指导社会法庭工作的筹建模式。截止目前,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了社会法庭,共选聘出社会法官202人,其中常化社会法官70人,社会法官主要来源于基层民调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有威望的群众,目前已全部进入工作状态。到8月中旬,社会法庭已调处子女抚养、相邻关系、宅基地、轻微伤害等纠纷329件,协助法官调处85起,接受口头咨询调处247起,社会法庭调处的案件无一引发上访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621,省高院调研室副主任马献钊一行到西峡法院检查指导社会法庭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在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的社会法庭一一进行了检查、走访和座谈,社会法庭取得的各项成绩和工作开展情况全部夺标,其验收结果得到了充分肯定,对取得的经验让上报高院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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