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社会法庭通过省高院验收达标

  发布时间:2010-06-23 15:02:04



省高院调研室副主任马献钊(右二 )在对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做重要指示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社会法庭”通过省高院对丹水、双龙等六个“社会法庭”的检查验收全部合格。社会法庭把社会各种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成功调解了大量民间纠纷案件,减轻了镇政府的负担,使法院受案率大幅下降,对于县政法委和镇政府给与社会法庭的大力支持省高院表示满意,对社会法庭取得的成绩给与肯定,省高院调研室副主任马献钊最后要求法院把社会法庭好的经验总结好进行推广,同时要求法院同志多到社会法庭指导和镇领导加强联系沟通,争取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该院院长宋长青在座谈会上说,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法庭的重要性,下一步将加强硬件建设把社会法庭搞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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