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西峡县某大鲵养殖公司申请执行某工程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3-26 10:57:20


    该案经西峡县法院、南阳中院一、二审审理,判决被告某工程公司赔偿原告种鲵性腺发育受损造成损失及鉴定费合计217万余元。今年6月3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当日制作并发出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开展了网络查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一个银行账户内存款予以冻结。慑于法律的威力,6月9日,被执行人直接联系申请执行人,将全部案款217万余元转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6月19日,西峡县法院在第一时间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手续。

    本案是执行工作依法惩治环境污染,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典型案例。申请执行人是从事大鲵养殖二十余年的民营企业,十多年来深受环境污染之害;被执行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西峡县法院自觉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及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民营企业的债权,又将对被执行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限度,惩治了环境污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