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济源市人民法院今年4月29日立案,标的是河南某农牧公司委托山西省夏县某村的任某某代养的近500头生猪。根据当时的疫情防控形势以及该500头生猪已2天没有喂养、随时面临死亡等紧急情况,该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研究执行方案。4月30日一早,24名干警佩戴口罩、携带消毒物资,驱车直奔山西省夏县某村。上午10点到达某村后,在夏县法院代表、某村村委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和解。经过13个小时的工作,至当天23时许,双方达成和解意向,任某某同意交付生猪。
依照有关规定,生猪调运需要当地动物检疫部门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为尽快办理有关手续,该院执行局局长连夜驰援赶到夏县。5月1日上午8点,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到畜牧局协调开具生猪检疫证明,同时联系调运车辆;一路负责实际转运418头生猪。下午1点,执行干警终于拿到了检疫合格证明,生猪运输的障碍也全部排除。下午4点,调运车辆到位后,执行干警全员上阵,在满是猪粪猪尿的猪栏内,顶着猪场令人作呕的气味,一丝不苟的开展生猪清点、装车、录像、浇水、过磅、记录等工作。历经8个多小时,至5月2日凌晨1时,418头生猪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是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涉农企业发展,维护城乡市场秩序的先予执行案例。申请执行人某农牧公司是当地一家公司加农户式的民营企业;案涉418头成品生猪能否及时出栏、猪肉能否及时投入市场,对于新冠疫情期间保持当地猪肉供应、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案系跨省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远在农村,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执行标的是418头生猪,现场卫生条件恶劣;且执行过程中还必须解决生物检疫以及疫情防控安全等问题;执行难度较大。济源市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牺牲五一假期宝贵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仅用三天时间,就圆满执结案件,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及两省有关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