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巡回审判传销案 教育警示面对面

发布时间:2018-07-06 17:00:02



西峡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案件。


庭审现场吸引众多群众围观。

    “善心汇那事儿开庭了,走去看看……”7月5日上午,西峡县一帆广场人声鼎沸,原来是西峡法院在这里巡回审判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案件。

    2016年6月,张某因朋友介绍进入一个微信群,看到群里发布一些关于“善心汇”的内容,张某感觉做着善事、帮助别人的同时还可以赚钱而且是政府提倡的互联网经济,就通过群里的链接加入该组织,并注册账号成为会员。2017年7月,已经成为高级会员的张某利用“善心汇”网络平台,建立微信群,以“扶贫济困”为名,借助介绍下线返利的方式,发展人入会。

    2017年9月,张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以后,依然不知悔改,继续邀请他人缴费注册入会,并在群里发布信息告诉群内的会员“家长”张天明(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平安无事,大家不要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借助“善心汇”平台,直接发展下线26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400余人,在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6层,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巡回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等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且其违法所得的688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被告人张某认罪伏法,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无知给自己及家人和其他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在服刑期间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家,弥补过错。

    “哎,现在网络发达了,骗子也能了,专门骗咱们这种老百姓……”“是啊,这天上不会掉馅饼,回去啊,跟屋里人说说还是得多学法律”现场围观群众纷纷感叹道。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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