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西峡法院法官朱博接到原告顾某电话,告知其丈夫李某为不让自己顺利到法院开庭离婚,将自己锁在屋内。
接到电话后,法警局立即派出四名干警和案件承办法官朱博一起驱车赶往辖区丹水镇三里庙村。
李某看到“突然到访”的法警局的干警,态度更加恶劣,拒不配合工作,不让干警进入院内。于是,干警亮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告诉他不配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依然坚持不让干警们进门。考虑到被关在屋内的顾某的人身安全,也考虑带李某的行为是出于对婚姻的挽救和对妻子的不舍的本意,干警们没有采用强制性措施,而是对李某父母做工作,进行明理释法。最后,在李某父母的协助下,李某同意干警进入院内。看到李某的情绪有所缓解,干警们和李某家人乘胜追击,继续对李某做工作,最终李某开门放出顾某。至此,法官和干警们不仅顺利完成了文书送达工作,还当场做了调解笔录。李某和顾某也当场和解。当事人家属紧握干警的手,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