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上冒充留学生 诈骗家长5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1-18 09:33:20


    留学生长期在国外,由于距离远、联系不便,一些不法分子便冒用身在国外的留学生身份,使用社交软件诈骗留学生家长钱财。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便审结了一起这类案件,被告人江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7年4月,被告人江某通过互联网上一个留学生QQ群结识了在美国留学的小杨,并获取了与小杨的聊天视频及个人信息。随后,江某利用所获取的信息冒充小杨与其母亲林某通过QQ取得联系,谎称小杨的教授毕某在回国之前将一笔款存放在小杨处,回国之后,因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钱,但美国银行正在升级,钱无法取出,让林某给毕某的银行账户汇款5万元人民币,以解燃眉之急,并以毕某名义向林某提供一个银行账户。林某遂向该账户转入人民币5万元,江某安排他人将该款取出。被告人江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家属将5万元退赔给被害人,取得了林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他人信任,从而骗取他人财物5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江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将诈骗所得的钱款已全部退还于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张让江表示,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当下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使用社交软件进行诈骗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社交软件中亲人、好友、同事等突然提出的较大数额的借款、汇款要求要仔细核对,一定要通过电话核实,不要轻信文字信息和视频,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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