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与村委联动 八旬老太拿到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7-11-29 09:02:08


    11月10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过八旬的范老太获得了赡养费,成功维护了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范老太和其丈夫邹某共同育有两个儿子,2000年9月经过协议商定长子邹建某负责范老太及的生养死葬,其丈夫邹某由次子邹玉某负责。但是协议达成后,长子邹建某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2014年4月,范老太将长子邹建某诉至西峡法院。经过法院调解,范老太和邹建某达成协议,从2014年1月起,每年向范老太交付一定的粮食和零用钱。调解书生效后邹建某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范老太从2014年至今,先后四次在西峡法院立执行案,执行干警也多次找邹建某劝说其履行自己的义务。每次经过执行干警的明理释法邹建某都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范老太年事已高,生活自理困难,赡养费很快被其丈夫拿走。邹建某便认为赡养协议中明确说到自己只对范老太有赡养义务,既然钱没有用在范老太身上,就不愿意继续支付赡养费。在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之后,执行干警决定改变方向,从根本上化解这起赡养纠纷。11月10日,执行干警再次驱车来到范老太所在的村子,先到村委会与村干部进行沟通协调,希望参与此案执行,村委会表示会全力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执行干警和村委会负责人召集邹建某和范老太共同商议此案,一方面,执行干警从法律、道德、人情等队方面对邹建某进行说服教育,同时还警告邹建某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另一方面又做范老太丈夫邹某的思想工作,邹某承诺今后不再把范老太的生活费拿走。慑于法律威严,邹建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将粮食折合人民币共计1000元交给到了范老太手里。村委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每年督促邹建某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范老太拿到应得的赡养费用,这起纠缠了三年之久的赡养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