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四项措施认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处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9 17:06:14


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动员会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

该院成立了以院长宋长青为组长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执行工作、民事审判和信访立案工作的三位副院长任副组长,活动办公室设在院民一庭,其中负责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杨晓兼活动办主任,成员单位涵盖执行、民事、立案等9个庭局,以发挥整体合力,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工作。同时,院里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动员会,院长宋长青明确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这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要怀着对农民工兄弟的深厚感情,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让农民工兄弟早一天拿到报酬。

二、严格工作责任。

该院要求对排查出来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根据具体案情,逐案制定处理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优先、从快办理,排查出来的案件必须无条件在331日前办结。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活动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众上访等问题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排查。

为摸清底数,该院组织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对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认真排查,要求对排查出来的案件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名称、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案件所处阶段信息,并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限期结案。经过深入排查,该院立案、审理、执行环节未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四、事前预防。

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纠纷和案件发生,该院认真做好预防工作。该院一方面对该类案件坚持事前排查提前介入,组织62名审判人员深入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工地等,走访施工工人180余次,对发现案件苗头和隐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确保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和劳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信息沟通、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理机制,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来自西峡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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