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威力震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7-08-03 09:33:23


    “法官,我主动来交钱,希望和申请人达成和解。”7月30日一大早,失信被执行人陈某来到西峡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处理案件。

    2014年12月,陈某和杨某作为承建人为赵某建造房屋,但是陈某将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屈某,房屋建造期间,王某在工地干活时从三楼意外摔下,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家人将陈某、杨某、张某和屈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原告93334元,陈某和杨某赔偿68890元,屈某赔偿176668元,三人与屈某一起负连带责任。超过赔偿期限后,面对无动于衷的被告,王某家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分别联系陈某等人,对方一直推托,表示不愿意和屈某一起负连带责任。由于案件牵扯人数众多,实施执行十分困难。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传票等形式敦促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进行沟通协商,但陈某等人一直以忙于工作为由一次次推托。在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纳入黑名单以后,陈某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义务带来的麻烦,于是主动找到其他三位被执行人来到西峡法院进行商议。陈某和法官沟通表示自己和同伴会积极履行义务。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陈某等人与申请人达成一致协议,申请人不再要求陈某三人承担屈某的连带责任,陈某等人亲手将执行款交给王某家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西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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