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在人们都欢天喜地忙祭灶、闹“小年”的时候,南阳中级法院法官和西峡县法院法官一起驱车100多公里,冒雨深入深山乡军马河,对一起在审理中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调解,经现场勘查后,两级法院法官通过巧妙运用各种调解方法,苦口婆心、耐心讲法析理,从中午一直忙到深夜十点多,通过持续近十个小时的调解,终于使“仇深似海”的两家当事人握手言和,对争议五年之久、历经六场官司的房产纠纷达成协议,调解结案,也化解了一起多年上访老案。当双方当事人都感动并高兴地邀请法官们共度“小年”夜的时候,法官们却悄然离去。
1995年,原告董某与被告王某各自平均出资购买了两层楼房一座,约定各占一半份额,但无任何书面协议。后董某为借款将其份额抵押给信用社,2005年在董某未能偿还借款时,信用社未经法定程序亦未与董某协商的情况下,与王某达成协议,由王某偿还董某借款,房产全部归王某所有。王某偿还了借款,并将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董某外出归来知道情况后,遂提出异议,双方发生纠纷。之后,董某先后提起撤销信用社与王某房产转让协议的民事诉讼、撤销房产证的行政诉讼和要求确权并分割房产的民事诉讼三个诉讼,加上双方的上诉,共历经六场诉讼,其中要求确权并分割房产的诉讼正在二审之中。在争议的四年多时间里,董某和王某不断到处上访,关系本来很好的两家也闹至势不两立的局面。
南阳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王立谦与案件承办法官李锡敏在百忙之中,于2月6日驱车来到西峡,西峡法院院长宋长青为了该案件能早日化解,让当事人过一个安生年,也一直坚守岗位,和中院的同志一块探讨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大家一致认为,这起案件唯有以调解结案才能彻底解决纠纷、消除矛盾。当天中午,南阳中院的领导和西峡县法院副院长杨晓及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陈永江一起到纠纷发生地军马河乡现场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纠纷时间长,矛盾较大,两级法院法官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手段,经过持续近十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一点点消除,当事人也为法官们不顾节假日、冒着严寒、忍受饥饿为他们解决纠纷的做法所感动,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场旷日持久地纠纷得以化解,纠纷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得以消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