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10-01-21 13:48:04


 

   [ 案例 ] 赵某一位边远山区的农村妇女,丈夫在外打工已有2年没进家门,家里两个孩子都正在上学读书,而远在异乡的丈夫在两年来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赵身体有病常年吃药,孩子上学还需教育、生活费,在面临家境经济困难,孩子辍学,赵吃药无钱治疗的情况下,赵到法院和丈夫提出离婚,但不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解决?

  [ 说法 ]  对赵某目前遇到的家庭困难十分同情,但又爱莫能助,你首先应尽量找到丈夫解决孩子的上学费用和给你治病问题,如果其丈夫还是分文不给,对家庭生活不管不问,你可以到法院提出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个规定说明,抚养子女是父母基于身份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夫妻关系虽然解除,但是父亲与子女间、母亲与子女间的关系没有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因此,夫妻离婚后,离婚双方仍须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

   2、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但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子女的医疗费、零用钱等等。

   3、离婚双方确定抚养费的方法有两种,即协议和判决。协议的内容是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以及付给抚养费的方式。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

  ②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在离婚后执行。

  ③5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

  ④抚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责任是相同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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