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西峡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西峡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西峡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对西峡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西峡县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受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受理上级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
(四)受理水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管理和监督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
(七)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组织全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评和奖惩工作。
(九)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十)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一)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西峡县人民法院决算单位构成
西峡县人民法院决算为院本级决算。
第三部分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年收入总计1825万元,支出总计1825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83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人员减少(退休及调离人员多);信访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本年收入合计1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本年支出合计18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1.81万元,占49.4%;项目支出924.07万元,占5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25.88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83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人员减少(退休及调离人员多);信访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万元,占0.0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原因:按要求安排三公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94.7万元,下降48.8 %,主要原因: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要求安排三公支出。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94.7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 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820批次6560人次。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要求安排三公支出。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来客人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万元,比 2014年增10%,主要原因:案件收案数迅猛增加,聘用编外人员增加了劳务费支出及社保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西峡县人民法院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23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