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西峡法院刑庭法官来到西峡驾校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为正在参加驾驶培训和等待考试的驾校学员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今年1月28日,王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311国道自北向南行至西峡县五里桥镇路段,因接打电话注意力分散,与行人樊某、杨某及临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樊某受伤,杨某的手机被损坏,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5.14mg/100ml,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案发后,王某赔偿樊某经济损失12500元,赔偿杨某经济损失300元。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庭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担任此案主审法官的西峡法院党组副书记应泽栓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希望通过利用此次巡回审判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更为直观的了解到交通违章的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场旁听学员也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受益匪浅,今后将会引以为戒,一旦学成上路,将会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做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