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在西峡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债务纠纷案件,由西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青独任审判。
2014年11月,原告李某承包某镇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协议由被告郑州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计5万元,工程竣工后,在原告的再三催促下,被告公司先后支付3.5万元工程款,剩下部分经多次催讨无果,以致部分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给付到位,无奈之下,李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5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宋长青的主持下当庭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当庭成功调解。
今年以来,西峡法院认真落实领导办案制度,班子成员积极深入一线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今年以来,该院班子成员共参与审结案件81件,对审判工作起到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既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调动了全院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