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南阳中级法院王定副院长到西峡县法院讲解新《保险法》所凸现的热点、亮点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西峡县法院、淅川县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和西峡县交警大队部分干警参加了授课。
王定副院长在对新《保险法》的讲解中,通过修订前后《保险法》的对比,结合案例,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保险标的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保险的理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人的诉讼地位以及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等方面,对新《保险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最后又结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新《保险法》的适用进行了说明。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的讲解中,王定副院长从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出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适用进行了着重讲解和阐述,并对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进行了补充讲解。
授课结束后,王定副院长与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大平和民二庭贺学海副庭长一起同参加授课的干警进行了互动,他们对干警们所提出的司法实务中常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一些具体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详细认真的讲解、解答。
参加学习的干警听了王定副院长的讲座后,深受启迪,搞清楚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上的一些模糊认识,一些有分歧的观点得以解决,同时深感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了授课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