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院长运用大陪审合议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5-11-19 10:59:30



西峡法院行政审判庭采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公安行政处罚一案。


西峡法院院长宋长青(右二)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合议庭成员在对案件进行合议。

   11月18日,西峡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公安行政处罚一案,四级高级法官、西峡法院院长宋长青担任审判长,采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开庭审理,淅川县公安局政委张明出庭应诉。

开庭前,宋长青院长认真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安排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前阅卷,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并指导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宋长青控制法庭自如,操作得当,展现了法官威严、大气、专业的良好形象。4名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权,大胆发问,积极与审判长进行交流。整个庭审过程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合议庭对被告的职权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审理,经充分合议后依法当庭作出判决。

   今年以来,该院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大胆创新,多项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截止目前院长带头审案制度、人民陪审员改革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改革已取得显著效果。该案是宋长青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3个案件,也是该院第13次适用“3名法官+2名以上人民陪审员”的大陪审制开庭审理案件,同时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第17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责任编辑:西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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