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联合签名治“村霸” 法院依法维权显法威

——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

发布时间:2015-09-14 08:55:47



法官在指挥施工人员清理路面妨碍物


执行法官在准确丈量路面面积,做到公正执法


执行完毕后申请人郝某哭诉着当场向执行法官跪下说:“路终于通啦,你们真是俺们十几户的大救星。我给你们磕头,明天俺们还要给你们法院送锦旗、放鞭炮感谢。”

  家住西峡县回车镇杜店村的郝某与石某是相邻多年的老邻居,2012年回车镇杜店村修村村通公路时,郝某出资1300元将自家门前空地上修筑水泥路面,与公路相连,该路宽度为2.6米——3米,供郝某家出入。后石某在该路边土地上栽种白杨树,郝某有异议,并将树折断,双方发生纠纷,石某认为郝某修路占了自己自留地却没有给予补偿,郝某认为不是其自留地,双方各不相让,矛盾愈演愈烈,石某于今年3月7日雇挖掘机将该通往郝某等家门口的水泥路挖断。郝某得知后将石某诉至西峡法院,要求其将路面恢复原状。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石某在十日内将拆毁原告郝某门前挖断部分路面铺平补齐,逾期则由原告郝某铺设,所需费用由被告石某负担。判决生效后,郝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石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西峡法院受理此执行案后,于2015年8月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该院于9月1日下发了公告,限被执行人石某在3日之内履行判决书所确定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而公告下达3日后被执行人仍未自觉履行。

  9月7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社会监督员、乡村镇干部和执行法官一行开着执行警车前往当事人所在村组进行强制执行,县电视台并对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曝光,以达到震慑和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为维护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教育被执行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并动用社会各方人员前往现场监督执行,并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双方都有言行过激行为,如果做不好双方工作,矛盾就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升级。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人大代表、乡村镇干部及近邻群众则带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稳定社会的安定和促使当事人以和为贵。执行法官提前协调安排浇灌车辆和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在法官现场勘察丈量完毕后开始施工,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紧张施工将挖断的道路恢复完好。在施工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试图阻挠施工,均被执行法官有效予以阻拦劝说,通过现场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法与情融入其中,被执行人情绪逐渐得到缓和,矛盾最终得以解决。电视台在采访群众时,村民纷纷表示:“姓石的太霸道不讲理了,俺们镇上、派出所、土管所、村里、组里都来做过工作,但姓石的就是不听,非作对不可。把人家走了几年的路给挖了个大坑,让人家从天上飞过去。为此,我们全村50多户群众联合签名,要求法院严惩村霸,依法维护弱者生存权利,我们全村村民对郝某家人的合理诉求表示支持和同情,你们法院公正判决此案,今天又来强制执行,我们拍手称快。你们法院把事断清了、路面修好了,也教育了她本人。你们是青天,你们最公道了,这种人就得整治。”此案的圆满执结受到了乡邻群众及村镇干部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西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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