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海朝,男,生于1962年8月,汉族,中共党员, 1990年7月进入西峡县法院工作, 2011年3月至今任双龙法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
2010年以来,姬海朝同志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32件,审结614件,结案率达97%。其中调解撤诉497件,调撤率达81%,无一起超审限、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发生。姬海朝同志秉承“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为民理念,推出了“车载法庭”审判模式,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减轻群众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上级法院通知要求,经认真研究,推荐姬海朝同志为2015年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自即日起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中院监察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由中院政治部组织调查。联系电话:0377-63079826,传真:0377-63079826。举报电话:0371-65762714。省法院联系人:吴宏伟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