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省高院暂予监外执行 减刑假释有关规定
作者:西峡法院 王玉信 发布时间:2015-07-28 16:39:58
西峡法院党组成员学习省高院关于监外执行和减刑假释有关规定的情形
7月21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贯彻传达省高院关于三类职务犯罪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有关规定。刑庭、少审庭、立案庭、审管办、技术科、信访、审监庭庭长及主管院长参加,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青主持。对于落实以上规定,最后宋院长强调,要做好配合,和省、市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全程服务,进一步全面掌握学习省高院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从严从细,做到程序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西峡法院 杜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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