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打牌发口角 一板凳砸出七千多

  发布时间:2015-06-05 11:03:10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因旁观者与打牌者发生口角,而打牌者一板凳砸出来7000多元的赔偿款。事后,双方都后悔不已。

5月15日下午,原告张某在县城一家门店前看别人打牌时,因出牌问题和被告赵某发生争执,进而双方进行厮打,张某将一小板凳砸向赵某,结果没砸住。赵某将落地的板凳拿起后又顺手朝张某砸去,恰好砸中张某的头部。张某住院花费各种费用一万余元,为此要求赵某赔偿。双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到法院,请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费用12259.1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赵某致伤原告张某事实清楚,故此被告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事情发生的起因在原告先辱骂被告,继而双方互相吵架并厮打,因此原告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酌定原、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责任为4:6为宜,对原告的合理损失被告应当承担60%的赔偿责任,故被告应赔偿原告人民币7355.46元。

责任编辑:西峡法院 杜蒙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