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网 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15-02-20 09:31:47


    家住山区农村的李某,做梦也没想到,捕捉一头野猪也犯了法,他被西峡县法院判决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老实憨厚的农民李某,禁不住野味的诱惑,听说野猪肉鲜美好吃,就自制一捕猎的电网想碰碰运气。2014年11月8日晚,李某趁着夜晚天黑,独自一人将电网架设在离村庄不远的一个小山坡上,等待野猪自投罗网。不多时,一头黑色野猪跑过去,被李某设置的电网捕了个正着。正当李某盘算着怎样吃野猪时,却被群众举报,西峡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李某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李某被依法逮捕。2014年12月18日,西峡县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西峡法院 杜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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